人才待遇:
1、工科类学士毕业生从事矿井生产一线者,采矿、地测、机电、通风与安全等专业发放安家费30000元,其他专业发放安家费20000元,月工资1500元;从事地面生产单位工作的工科本科(学士)毕业生发放安家费15000元,月工资1000元;从事非生产单位工作的工科学士毕业生发放安家费10000元,月工资按集团公司有关政策执行;其它专业本科(学士)由用人单位酌情确定。
2、具有初、中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受聘专业技术人员,每年分别享受100元、200元和300元的书报费。
3、分配到矿井单位的大学本科工程类毕业生,见习期满后,从事生产一线区队工作,可明确为副区(队)长或主管技术员(副科级);试用期三个月,经考核胜任工作者,正式聘任副科级职务;经过一至二年锻炼,各方面表现优秀者,可提拔为区队(车间)正职。分配到矿井辅助单位或地面单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,见习期满后,从事一线工作满六个月、经考核优秀者,可直接聘任为区队(车间)副职;经二至三年锻炼,表现优秀者,可提拔为区队(车间)正职。特别优秀的紧缺专业人才比照执行。